2022年度 “校内创新实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” 金沙集团1862cc成色申请通知
2022年度 “校内创新实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” 金沙集团1862cc成色申请通知
2021年11月,学院获评首都师范大学“婴幼儿学习与发展创新实践训练基地”和“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创新实践训练基地”两个校级基地建设点(以下称基地)。在校院统筹基础上,基地将组织开展2022年“创新实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”申请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项目说明
a) 按照《首都师范大学校内创新实践训练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》(教发[2011]第50号),基地建设项目主旨为“为学生提供开展各类创新性实验研究和实验、实践的交流平台”,促进本科生科研创新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的全面提升。
b) 本次实训基地项目等级为“校级”。
二、 申请对象
a) 在校2021、2020级本科生,且未担任过教务处“本科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项目”、国资处“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”课题负责人(一名学生只能主持或参加一个项目)。
b) 项目至少由3-5人组成,成员应为我校非应届毕业的在读全日制本科生,小组推举一人作为负责人。
三、 项目内容与要求
a) 项目内容和研究主题需依托学院“幼儿情绪与社会性发展实验室”和11个教育实训室进行的学前儿童发展实验和教育实训实践活动、艺术创作等。
b) 学生需聘请我院专任教师作为指导教师,积极主动联系指导教师进行选题或自拟项目课题,项目应有创新性,有实验、研究、设计、应用开发价值。
c) 项目结题需提交项目研究论文和研究报告,论文至少应已提交至专业期刊,项目研究报告需根据《心理科学》、《学前教育研究》期刊格式成文,汇编至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成果汇编》。
d) 申请人填写附件1《创新实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立项申请表》、附件2《创新实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立项评审表》、附件3《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立项汇总表》。
四、 资助形式
a) 本年度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单项资助金额不超过1500元。项目经费的支出科目拟定为材料费,最终经费支出类别以预算批复为准。
b) 本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数量共计8个,项目主题依托幼儿情绪和社会性发展实验室和教育实训室各4个。
c) 项目经费由院系负责人统一管理。
五、 材料提交截至时间及注意事项
a) 电子版请发送至caihong@cnu.edu.cn
邮件标题注明:姓名—指导教师-实训基地项目申报材料;
附件请命名为:姓名—指导教师—申请书
姓名—指导教师—评审表
姓名—指导教师—汇总表
纸质版待返校后提交;
b) 截至时间:2022年6月25日下午4点。(请务必在该日期前提交,切记!)
c) 项目不接受重复申报,且一名学生只能参加一个项目(含主持)。申请人及指导教师需要对申报材料认真检查,提高科学性和严谨性,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。
六、 立项信息公布
基地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,所有立项信息汇总后在院网予以公示。公示无异议的,确定为2022年度首都师范大学 “校内创新实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”。
婴幼儿学习与发展创新实践训练基地
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创新实践训练基地
2022年6月14日